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西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港北发改节能〔2025〕2号)

更新时间:2025-07-28 13:48:30  来源:bob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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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西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港北发改节能〔2025〕2号)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西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港北发改节能〔2025〕2号)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20万吨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已收悉。经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节能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542.266平方米(约60亩),总建筑面积17403.87平方米。建设年产20万吨全价配合饲料和年产2万吨预混料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建设厂区围墙、门卫室、简仓基础、办公生活楼、更衣洗澡房、化验室、锅炉房及配套、卸料棚、道路硬化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产金额来源:项目总投资13614.18万元,由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耗种类为电力及生物质,耗能工质为新水,项目年外购电1200.54万kW・h,折合标煤 1475.46 tce(当量值)/3493.57tce(等价值);年耗生物质颗粒 2198.40t,折合标煤1345.42tce。项目年能源消费量为 2820.88tce(当量值)/4838.99tce(等价值)。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按照节能报告及评估意见进一步深化和优化节能设计,并确保节能报告中的各项节能措施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得到认真落实。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出现重大变更,建筑设计企业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二)项目投产运行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采取了合理监测方法。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各项能耗指标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比较分析,逐步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五、请项目建设运营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以及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完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相对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出现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详细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线;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线。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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